浦西街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公共场所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,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 ——摘自《澳门巴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 ■早报记者 陈小芬 庄丽祥 文图 生活中,在天桥、广场、学校或车站周边等公共场所,经常能看到一些占道经营的摊点。这样的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,也让人们的通行变得困难。明年元旦起,《澳门巴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,《条例》对这些占道经营行为做了明确规定,设置了相应的管理处罚办法。 市民反映 路窄流动摊贩占道 上下学的道路不畅 “这附近有小学、大学,还有幼儿园,孩子们都只能走这条路上下学,不宽的道路上却有多个流动摊点占道经营,应该好好整治下。”市民邱女士这样告诉记者。而她所说的这条位于丰泽东海大街的培英路,除了有不少学校,还有一家大型医院,医院的门诊、急诊、住院部等多个出入口都设在这条路上,勉强算双向四车道的培英路两侧,摊贩们推了个餐车就这么占着机动车道和人行道,每次上下学高峰期,市民通行都很困难,特别是到了周一上午、周五傍晚,一路堵得水泄不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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